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專題研
Seminar on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Fundamental Legal Study: Legal Theory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泰升 
課號
LAW7469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87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2。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24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7469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基礎法學(Fundamental Legal Studies,以下簡稱基法)的範圍廣泛,通常包括法理學、法律史、法社會學、法律經濟分析等,新近更包括各種廣泛的law and …等研究領域(例如法律與文學)。然而,長久以來台灣大學部法律系的基法課程相當不足,即使是考進法律系碩士班基法組的研究生,往往也有基本訓練不足之處。有鑑於此,基法組開設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以及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,各兩學分的兩門課程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基礎法學有完整深入的認識與掌握。本學期所開設的「理論群組」課程,將針對法理學、法律經濟分析、女性主義法學等相關理論,做兼具廣度與深度的探究。第二學期開設的「法律與社會群組」課程,則將解析法經驗事實之研究,或展示各種理論的實作,涵蓋法律史、法思想史、法律經濟分析、法社會學等領域。
本課程也非常歡迎法律系碩士班其他組的同學,本於將基法知識運用於探究各該組議題之需要,經由這兩門課程充實基法訓練。尤其歡迎在必修課程中未排入基法學科的科法所學生修習本課程,以擁有法律人必備的基法知識,並深化作為基法理論及方法之一的「科際整合」的能力。
 

課程目標
1. 讓同學擁有各個基礎法學重要領域的基本知識。未來不論寫哪一方向的論文,其基本知識不會偏廢。
2. 「基本知識」包括:各領域的基本概念、觀念、理論、方法、文獻、資料、主要爭議問題、傳統與新興研究領域等。一個基本的評量方式預訂讓同學能掌握約200個左右的關鍵字(概念),以及運用這些概念的分析與論述方法。
3. 經由本課程的修習,可較清楚地選擇哪些領域來深入研究與撰寫論文。
4. 培育寫作學術論文的基本能力。
 
課程要求
進行方式與課程要求:
1. 每一主題或領域,將由一位基法專攻的老師負責講授。
2. 課程進行中,未經授課教師同意或有緊急情事,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(如手機、電腦、平版電腦)。
3. 預先閱讀每週之指定閱讀文獻,並積極參與課堂討論,每位修課同學均將被要求發言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列於每週課程進度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參與(含出席狀況) 
20% 
 
2. 
各個講授老師之評鑑成績 
8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6  課程一般說明:導論 
第2週
9/23  英美法理學(一) 
第3週
9/30  英美法理學(二) 
第4週
10/07  英美法理學(三) 
第5週
10/14  歐陸法理學(一) 
第6週
10/21  歐陸法理學(二) 
第7週
10/28  法理學部分綜合討論或考試 
第8週
11/04  女性主義法學(一)
1.理論與方法
Martha Chamallas, Past as Prologue: Old and New Feminisms, 17 Mich. J. Gender & L. 157 ( 2010)
陳昭如,踐行的法學,收於:Catharine A. MacKinnon著,陳昭如編,性平等論爭 – 麥金儂訪台演講集,頁1-71,台北:台大出版中心。 
第9週
11/11  女性主義法學(二)
2.合意與強制
Catharine A. MacKinnon, Feminism Unmodified (1987), 46-62, 81-92
陳昭如(2013),〈基進女性主義的強暴論〉,《思想》,第23期,頁207-233。 
第10週
11/18  女性主義法學(三)
3.被害者與能動主體
Elizabeth Schneider, Feminism and the False Dichotomy of Victimization and Agency, 38 New York Law School Law Review 387 (1993)
陳昭如,〈發現受害者或是製造受害者?初探女性主義法學中的受害者政治〉,收於殷海光基金會主編,《自由主義與新世紀台灣》(台北:允晨,2007),頁373-420。
陳昭如,〈在棄權與爭產之間 —— 超越被害者與行動者二元對立的女兒繼承權實踐〉,《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》,第38卷第4期(2009),頁133-228 
第11週
11/25  女性主義法學(四)
4.多元文化主義與女性主義
Leti Volpp, Feminism versus Multiculturalism, 101 Colum. L. Rev. 1181 (2001)
陳昭如(2010),〈大法官解釋中的歷史與傳統──女性主義觀點的批判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7期,頁81-140。 
第12週
12/02  女性主義法學部分綜合討論或考試
5.考試 
第13週
12/09  法律經濟分析(一):法律作為合約安排 
第14週
12/16  法律經濟分析(二):損害賠償之制度分析 
第15週
12/23  法律經濟分析(三):國家懲罰之制度分析 
第16週
12/30  法律經濟分析(四):無正義不法律 
第17週
1/06  法律經濟分析部分綜合討論或考試 
第18週
1/13  期末綜合討論